《中国史诗百部工程》为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的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09@ZH014),由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规划执行。现将子课题面向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影视专业机构公开招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史诗本体及其演述传统,本项目的“史诗”指中国各民族世代传承的讲述民族历史的长篇韵体口头叙事,包含创世史诗、迁徙史诗、英雄史诗及复合型史诗等;“史诗演述传统”包含史诗演述的形式、仪式、民俗、文化生态等。
2.成果形式:计划通过摄制影像、整理文本记录100位(或组)艺人说唱的史诗。项目以具体艺人演述的史诗篇目立项。
3.项目特点:侧重于濒危的第一手史诗资源的抢救与挖掘,以仍在民间活态传承的史诗为主要项目对象,以高质量影音摄制作为主要记录手段。
二、招标项目
1.本次重点招标仫佬族、毛南族、仡佬族、锡伯族、塔塔尔族、土族、门巴族、撒拉族、乌孜别克族、保安族、回族史诗。同时,可申报自选主题项目,鼓励申报第一次发现的、濒危的、仍在民俗活动中发挥作用的史诗。不建议申报已多次出版、无艺人传唱的史诗。
2.《中国史诗百部工程》已立项项目见附件1,已立项项目不再重复立项。
3.注意事项:(1)申报史诗的称谓应遵循地方习惯,以本地实际情况为主;(2)申报选题应明确一位或一组艺人作为记录对象,无须对掌握该史诗的所有艺人进行记录。
三、项目经费
子课题的资助经费为 15 万元,规模和难度较大的子课题的资助经费可适当增加。项目经费由申请者提出预算,“中心”和编委会审批后予以资助。
四、申报要求
1.子课题只接受项目组形式的申报。项目组负责人需符合《中国史诗百部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每个项目组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请一个子课题。项目组负责人以外的成员最多参加两个子课题。
2.项目组应根据要求提交《中国史诗百部工程子课题申报评审书》,并至少提交相应纪录片作品一部(负责人、主要成员担任编导或主摄的纪录影像作品)。
五、招标文件
1.《中国史诗百部工程项目实施规范》
2.《中国史诗百部工程子课题申报评审书》
以上文件可到http://www.cefla.org.cn“资源下载”中获取。
六、时间安排
子课题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9月13日。子课题申报单位须在此申报截止时间前将《中国史诗百部工程子课题申报评审书》电子版发送到epic100@126.com (电子邮件标题为:负责人姓名+所报史诗名称),同时将纸版申报评审书(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一式六份、纪录片作品寄送到“中心”。
七、联系方式
《中国史诗百部工程》项目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7930645/87930643
邮件地址:epic100@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戏楼胡同1号(邮编:100007)
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
2022年6月17日